易經大法輪真經

    易經心法偈

大家學易經 做人處事可安心

大家學易經 身體健康心安寧

大家學易經 做事工作可順心

大家學易經 大人小孩皆聰明

大家學易經 公司客戶無欺心

大家學易經 家庭圓滿一條心

大家學易經 修行道上可見性

大家學易經 國家社會見太平

    易經大法輪真經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

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盈也,屯者物之始生也。

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穉也。

物穉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

飲食必有訟,故受之以「訟」。

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師者眾也。

眾必有所比,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

比必有所畜也,故受之以「小畜」。

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

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

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

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

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

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

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

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

以喜隨人者,必有事,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

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

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

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嗑者合也。

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

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剝者剝也。

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

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

有無妄然後可畜,故受之以「大畜」。

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

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

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

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

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

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

有上下,然後禮儀有所錯。

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恆者久也。

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遯」遯者退也。

物不可終遯,故受之以「大壯」。

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晉者進也。

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夷者傷也。

傷於外者,必反其家,故受之以「家人」。

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

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

物不可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

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

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

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夬者決也。

決必有所遇,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

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

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

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

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

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

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

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

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

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

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

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豐者大也。

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

旅而旡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

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說也。

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渙者離也。

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

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

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

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

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分 享